导语: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具有社会保证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作出的政策性安排,所以现在很多符合条件的买房都会去申请经济适用房。
发布时间:2024-06-03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8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59
导语:孝感公租房申请条件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3
导语: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8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3
导语: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7
导语: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证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1
导语: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住房保证投资公司筹集、治理,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证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7
导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52
导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48